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詢比公告
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詢比公告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項目編號:ZYT-20240828-034),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為配合系統(tǒng)集成項目實施,擬集中采購配套電源線纜,項目預估采購金額為100萬元(含稅)。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系統(tǒng)集成項目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主要包括2-4芯各型號電源線纜的供貨及售后服務工作,具體型號參數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交貨地
序號 標包名稱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量 交貨期
點
常州
2024年系統(tǒng)集成 詳見詢比
詳見詢比文 市,采
1 配套電源線纜集 電力電纜 31萬米 公
件 購人指
中采購 告1.2.5
定地點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2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框架金額100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量、金額以實際為準。
1.2.3本次框架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貳年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到框架合同金額上限,兩者先到者為截止。采用框架合同+訂單采購模式。
1.2.4交貨地點:常州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1.2.5交貨期:自收到采購人訂單后15個日歷日內完成訂單下所有線纜的供貨。
1.2.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規(guī)范及行業(yè)質量標準。
1.2.7質保期:自到貨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1.2.5標包劃分及份額: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成交人數1人,成交份額100%。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詳見報價一覽表,供應商任一單項響應報價高于該項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最新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授權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或該法人與其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均視為同一供應商參與響應。
2.1.2供應商須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截屏圖片。
2.1.3響應電源線纜須具備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認證產品型號須涵蓋本次采購線纜規(guī)格型號。提供認證證書掃描件。
2.1.4本次詢比接受代理商響應。代理商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本項目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該制造商針對該型號產品不得再委托其他供應商響應,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所響應產品的唯一授權(授權需加蓋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權書掃描件;
(2)同一品牌響應產品代理商與制造商同時響應的,只接受制造商響應。
2.1.5供應商須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承接過一起電線電纜銷售案例,且銷售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等),如為框架協(xié)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發(fā)票等證明材料。時間以單項合同或訂單(或發(fā)票)日期為準,金額以單項合同或訂單/結算發(fā)票為準,證明材料不全無法證明的,不予認可。
2.1.6供應商須能夠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文件復印件或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國稅網站查詢截圖證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應商開出的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復印件或承諾書)。
2.1.7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響應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00時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0時00分(即2024年10月28日2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01日13時3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9號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姚晶
電 話:13382868880
電子郵 件:yaojing007@126.com
地 址:常州市武進區(qū)夏涼路夏雷村188號物資采購中心5號樓202室郵 編:21300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詢比公告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項目編號:ZYT-20240828-034),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為配合系統(tǒng)集成項目實施,擬集中采購配套電源線纜,項目預估采購金額為100萬元(含稅)。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系統(tǒng)集成項目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主要包括2-4芯各型號電源線纜的供貨及售后服務工作,具體型號參數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交貨地
序號 標包名稱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量 交貨期
點
常州
2024年系統(tǒng)集成 詳見詢比
詳見詢比文 市,采
1 配套電源線纜集 電力電纜 31萬米 公
件 購人指
中采購 告1.2.5
定地點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2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框架金額100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量、金額以實際為準。
1.2.3本次框架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貳年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到框架合同金額上限,兩者先到者為截止。采用框架合同+訂單采購模式。
1.2.4交貨地點:常州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1.2.5交貨期:自收到采購人訂單后15個日歷日內完成訂單下所有線纜的供貨。
1.2.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規(guī)范及行業(yè)質量標準。
1.2.7質保期:自到貨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1.2.5標包劃分及份額: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成交人數1人,成交份額100%。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詳見報價一覽表,供應商任一單項響應報價高于該項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最新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授權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或該法人與其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均視為同一供應商參與響應。
2.1.2供應商須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截屏圖片。
2.1.3響應電源線纜須具備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認證產品型號須涵蓋本次采購線纜規(guī)格型號。提供認證證書掃描件。
2.1.4本次詢比接受代理商響應。代理商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本項目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該制造商針對該型號產品不得再委托其他供應商響應,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所響應產品的唯一授權(授權需加蓋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權書掃描件;
(2)同一品牌響應產品代理商與制造商同時響應的,只接受制造商響應。
2.1.5供應商須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承接過一起電線電纜銷售案例,且銷售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等),如為框架協(xié)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發(fā)票等證明材料。時間以單項合同或訂單(或發(fā)票)日期為準,金額以單項合同或訂單/結算發(fā)票為準,證明材料不全無法證明的,不予認可。
2.1.6供應商須能夠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文件復印件或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國稅網站查詢截圖證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應商開出的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復印件或承諾書)。
2.1.7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響應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00時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0時00分(即2024年10月28日2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01日13時3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9號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姚晶
電 話:13382868880
電子郵 件:yaojing007@126.com
地 址:常州市武進區(qū)夏涼路夏雷村188號物資采購中心5號樓202室郵 編:21300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詢比公告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項目編號:ZYT-20240828-034),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為配合系統(tǒng)集成項目實施,擬集中采購配套電源線纜,項目預估采購金額為100萬元(含稅)。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系統(tǒng)集成項目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主要包括2-4芯各型號電源線纜的供貨及售后服務工作,具體型號參數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交貨地
序號 標包名稱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量 交貨期
點
常州
2024年系統(tǒng)集成 詳見詢比
詳見詢比文 市,采
1 配套電源線纜集 電力電纜 31萬米 公
件 購人指
中采購 告1.2.5
定地點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2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框架金額100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量、金額以實際為準。
1.2.3本次框架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貳年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到框架合同金額上限,兩者先到者為截止。采用框架合同+訂單采購模式。
1.2.4交貨地點:常州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1.2.5交貨期:自收到采購人訂單后15個日歷日內完成訂單下所有線纜的供貨。
1.2.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規(guī)范及行業(yè)質量標準。
1.2.7質保期:自到貨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1.2.5標包劃分及份額: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成交人數1人,成交份額100%。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詳見報價一覽表,供應商任一單項響應報價高于該項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最新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授權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或該法人與其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均視為同一供應商參與響應。
2.1.2供應商須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截屏圖片。
2.1.3響應電源線纜須具備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認證產品型號須涵蓋本次采購線纜規(guī)格型號。提供認證證書掃描件。
2.1.4本次詢比接受代理商響應。代理商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本項目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該制造商針對該型號產品不得再委托其他供應商響應,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所響應產品的唯一授權(授權需加蓋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權書掃描件;
(2)同一品牌響應產品代理商與制造商同時響應的,只接受制造商響應。
2.1.5供應商須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承接過一起電線電纜銷售案例,且銷售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等),如為框架協(xié)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發(fā)票等證明材料。時間以單項合同或訂單(或發(fā)票)日期為準,金額以單項合同或訂單/結算發(fā)票為準,證明材料不全無法證明的,不予認可。
2.1.6供應商須能夠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文件復印件或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國稅網站查詢截圖證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應商開出的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復印件或承諾書)。
2.1.7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響應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00時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0時00分(即2024年10月28日2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01日13時3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9號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姚晶
電 話:13382868880
電子郵 件:yaojing007@126.com
地 址:常州市武進區(qū)夏涼路夏雷村188號物資采購中心5號樓202室郵 編:21300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詢比公告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常州分公司2024年系統(tǒng)集成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項目(第三次)(項目編號:ZYT-20240828-034),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為配合系統(tǒng)集成項目實施,擬集中采購配套電源線纜,項目預估采購金額為100萬元(含稅)。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系統(tǒng)集成項目配套電源線纜集中采購,主要包括2-4芯各型號電源線纜的供貨及售后服務工作,具體型號參數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交貨地
序號 標包名稱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量 交貨期
點
常州
2024年系統(tǒng)集成 詳見詢比
詳見詢比文 市,采
1 配套電源線纜集 電力電纜 31萬米 公
件 購人指
中采購 告1.2.5
定地點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2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框架金額100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量、金額以實際為準。
1.2.3本次框架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貳年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到框架合同金額上限,兩者先到者為截止。采用框架合同+訂單采購模式。
1.2.4交貨地點:常州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1.2.5交貨期:自收到采購人訂單后15個日歷日內完成訂單下所有線纜的供貨。
1.2.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規(guī)范及行業(yè)質量標準。
1.2.7質保期:自到貨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1.2.5標包劃分及份額: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成交人數1人,成交份額100%。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詳見報價一覽表,供應商任一單項響應報價高于該項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最新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授權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或該法人與其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同時參加本項目,均視為同一供應商參與響應。
2.1.2供應商須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截屏圖片。
2.1.3響應電源線纜須具備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認證產品型號須涵蓋本次采購線纜規(guī)格型號。提供認證證書掃描件。
2.1.4本次詢比接受代理商響應。代理商響應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本項目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該制造商針對該型號產品不得再委托其他供應商響應,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所響應產品的唯一授權(授權需加蓋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權書掃描件;
(2)同一品牌響應產品代理商與制造商同時響應的,只接受制造商響應。
2.1.5供應商須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承接過一起電線電纜銷售案例,且銷售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等),如為框架協(xié)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發(fā)票等證明材料。時間以單項合同或訂單(或發(fā)票)日期為準,金額以單項合同或訂單/結算發(fā)票為準,證明材料不全無法證明的,不予認可。
2.1.6供應商須能夠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文件復印件或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國稅網站查詢截圖證明或提供2024年1月1日后供應商開出的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復印件或承諾書)。
2.1.7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合體響應的,聯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00時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0時00分(即2024年10月28日2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01日13時3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 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9號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姚晶
電 話:13382868880
電子郵 件:yaojing007@126.com
地 址:常州市武進區(qū)夏涼路夏雷村188號物資采購中心5號樓202室郵 編:21300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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