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2024年-2025年法律服務項目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2024年-2025年法律服務項目(項目編號:BJCG-HNDX241070),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根據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發(fā)展需求,現開展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2024年-2025年法律服務項目。項目預算48萬元(含增值稅)。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采購內容為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2024年-2025年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糾紛案件代理、合同審核、合規(guī)管理、普法培訓、處理公司日常非訴業(yè)務及交辦的其他法律事項;選取1名成交供應商,成交份額為100%。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法律服務響應報價最高限價為48萬元(含增值稅), 訴訟案件代理最高限價應答折扣為100%;響應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1)響應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詢比代理機構。響應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2)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響應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詢比項目響應;(3)響應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4)響應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詢比公告發(fā)布日(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協(xié)議以訂單日期為準)累計金額不少于50萬元的法律服務類項目業(yè)績(業(yè)績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和簽章頁。業(yè)績合同如為單項合同,提供單項合同掃描件,并同時提供該單項合同相對應的結算發(fā)票證明材料,金額以發(fā)票金額為準。如為框架協(xié)議,需提供框架協(xié)議掃描件及相對應的采購訂單掃描件,并同時提供該框架協(xié)議下訂單相對應的結算發(fā)票證明材料,金額以發(fā)票金額為準。如發(fā)票金額超過對應單項合同金額或框架協(xié)議下對應訂單金額的,超過部分不予計算);(5)響應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12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詢比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詢比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響應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響應供應商及其任一詢比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詢比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1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日9時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2日9時0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供應商注冊
6.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6.2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采購人地址:鄭州市商都路與十里鋪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誠工大廈西塔聯系人:王老師聯系方式:0371-63368506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地址:鄭州市金水東路21號永和國際廣場B1806室文件獲取聯系人:張明順聯系電話:13849180131聯系郵箱:yuanmk.zgtj@chinaccs.cn項目聯系人:原銘凱張之格
聯系電話:17703712755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廣安門支行賬號:11001042200056069452-0021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2024年-2025年法律服務項目(項目編號:BJCG-HNDX241070),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根據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發(fā)展需求,現開展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2024年-2025年法律服務項目。項目預算48萬元(含增值稅)。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采購內容為中國電信鄭州分公司2024年-2025年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糾紛案件代理、合同審核、合規(guī)管理、普法培訓、處理公司日常非訴業(yè)務及交辦的其他法律事項;選取1名成交供應商,成交份額為100%。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法律服務響應報價最高限價為48萬元(含增值稅), 訴訟案件代理最高限價應答折扣為100%;響應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1)響應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詢比代理機構。響應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2)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響應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詢比項目響應;(3)響應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4)響應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詢比公告發(fā)布日(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協(xié)議以訂單日期為準)累計金額不少于50萬元的法律服務類項目業(yè)績(業(yè)績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和簽章頁。業(yè)績合同如為單項合同,提供單項合同掃描件,并同時提供該單項合同相對應的結算發(fā)票證明材料,金額以發(fā)票金額為準。如為框架協(xié)議,需提供框架協(xié)議掃描件及相對應的采購訂單掃描件,并同時提供該框架協(xié)議下訂單相對應的結算發(fā)票證明材料,金額以發(fā)票金額為準。如發(fā)票金額超過對應單項合同金額或框架協(xié)議下對應訂單金額的,超過部分不予計算);(5)響應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12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2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詢比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詢比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響應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響應供應商及其任一詢比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詢比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1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日9時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2日9時0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供應商注冊
6.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6.2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采購人地址:鄭州市商都路與十里鋪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誠工大廈西塔聯系人:王老師聯系方式:0371-63368506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地址:鄭州市金水東路21號永和國際廣場B1806室文件獲取聯系人:張明順聯系電話:13849180131聯系郵箱:yuanmk.zgtj@chinaccs.cn項目聯系人:原銘凱張之格
聯系電話:17703712755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廣安門支行賬號:11001042200056069452-0021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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