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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詢比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11-08 07:27:38  |   瀏覽量:2   |  所屬地區(qū): 江蘇省   |  郵件訂閱   |  標書代做

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4-17047), 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本次采用自購方式, 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詢比范圍包括系統(tǒng)集成服務及服務過程中所涉及的設備材料的采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序號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shù)量 項目地點 項目周期

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 詳見詢比文

1 詳見詢比文件 詳見詢比文件 詳見詢比文件

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 件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

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1.3 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采購金額預估為495851元(不含稅)。

1.4 項目周期:合同簽訂后45個日歷日內完成本項目內容并交付使用。

1.5 免費維保期:本項目免費維保期為1年,自項目終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且維保期內的服務提供制造商技術支持。

1.6 項目地點:鎮(zhèn)江市(采購人指定的任一地點)。

1.7 項目質量:合格,滿足國家相關行業(yè)標準。

1.8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9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495851元(不含稅),設備部分最高限價為215663元(不含稅),集成服務部分最高限價為280188元(不含稅),供應商設備部分或集成服務部分任意一項報價高于對應部分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采購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 供應商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4 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5 項目負責人:供應商需為須為本項目配備1名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整體溝通協(xié)調工作。注:供應商需提供擬投入人員的以下有效證明材料:(1)有效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2)自2024年01月(不含)以來的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 原件備查(如提供社保清單為供應商單位整體人員清單,請于清單中用紅色圓圈圈出本項目所投入的人員,以便評審委員會評審)或勞動合同;(3)供應商需承諾成交后所提供人員將進駐本項目組參與本項目建設,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公章,不提供不予認可。

2.6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公司或企業(yè)(國有控股除外)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含縣公司中層)及以上干部和關鍵崗位人員或其近親屬及特定關系人(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8) 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電信和互聯(lián)網(wǎng)行業(yè)網(wǎng)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yè)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響應(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內的;

(19)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8 響應產品資格要求

(1)響應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響應產品應是成熟穩(wěn)定的產品,滿足本次采購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

(3)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08日00:00:00至2024年11月12日00:00:00(北京時間,下同)。

4.2 詢比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響應的潛在供應商,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詢比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詢比文件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15日14時10分00秒(北京時間)。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提交

樣品提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 供應商注冊

7.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 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方式

9.1 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

地 址:鎮(zhèn)江市電力路18號

郵 編:212001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電子郵件:/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虎踞北路80號

郵 編:210003

聯(lián) 系 人:陳庚、方飛、萬源

電 話:13092591581、18252014678

電子郵箱:chengeng.jszbtx@chinaccs.cn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南京城北支行

賬 號:/

9.2 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4-17047), 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本次采用自購方式, 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詢比范圍包括系統(tǒng)集成服務及服務過程中所涉及的設備材料的采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序號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shù)量 項目地點 項目周期

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 詳見詢比文

1 詳見詢比文件 詳見詢比文件 詳見詢比文件

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 件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

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1.3 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采購金額預估為495851元(不含稅)。

1.4 項目周期:合同簽訂后45個日歷日內完成本項目內容并交付使用。

1.5 免費維保期:本項目免費維保期為1年,自項目終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且維保期內的服務提供制造商技術支持。

1.6 項目地點:鎮(zhèn)江市(采購人指定的任一地點)。

1.7 項目質量:合格,滿足國家相關行業(yè)標準。

1.8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9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495851元(不含稅),設備部分最高限價為215663元(不含稅),集成服務部分最高限價為280188元(不含稅),供應商設備部分或集成服務部分任意一項報價高于對應部分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采購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 供應商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4 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5 項目負責人:供應商需為須為本項目配備1名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整體溝通協(xié)調工作。注:供應商需提供擬投入人員的以下有效證明材料:(1)有效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2)自2024年01月(不含)以來的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 原件備查(如提供社保清單為供應商單位整體人員清單,請于清單中用紅色圓圈圈出本項目所投入的人員,以便評審委員會評審)或勞動合同;(3)供應商需承諾成交后所提供人員將進駐本項目組參與本項目建設,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公章,不提供不予認可。

2.6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公司或企業(yè)(國有控股除外)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含縣公司中層)及以上干部和關鍵崗位人員或其近親屬及特定關系人(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8) 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電信和互聯(lián)網(wǎng)行業(yè)網(wǎng)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yè)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響應(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內的;

(19)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8 響應產品資格要求

(1)響應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響應產品應是成熟穩(wěn)定的產品,滿足本次采購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

(3)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08日00:00:00至2024年11月12日00:00:00(北京時間,下同)。

4.2 詢比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響應的潛在供應商,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詢比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詢比文件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15日14時10分00秒(北京時間)。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提交

樣品提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 供應商注冊

7.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 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方式

9.1 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

地 址:鎮(zhèn)江市電力路18號

郵 編:212001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電子郵件:/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虎踞北路80號

郵 編:210003

聯(lián) 系 人:陳庚、方飛、萬源

電 話:13092591581、18252014678

電子郵箱:chengeng.jszbtx@chinaccs.cn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南京城北支行

賬 號:/

9.2 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4-17047), 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本次采用自購方式, 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詢比范圍包括系統(tǒng)集成服務及服務過程中所涉及的設備材料的采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序號 產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數(shù)量 項目地點 項目周期

中國電信鎮(zhèn)江分公司2024年 詳見詢比文

1 詳見詢比文件 詳見詢比文件 詳見詢比文件

智慧消防平臺集成項目 件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

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1.3 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采購金額預估為495851元(不含稅)。

1.4 項目周期:合同簽訂后45個日歷日內完成本項目內容并交付使用。

1.5 免費維保期:本項目免費維保期為1年,自項目終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且維保期內的服務提供制造商技術支持。

1.6 項目地點:鎮(zhèn)江市(采購人指定的任一地點)。

1.7 項目質量:合格,滿足國家相關行業(yè)標準。

1.8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9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495851元(不含稅),設備部分最高限價為215663元(不含稅),集成服務部分最高限價為280188元(不含稅),供應商設備部分或集成服務部分任意一項報價高于對應部分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采購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 供應商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4 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5 項目負責人:供應商需為須為本項目配備1名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整體溝通協(xié)調工作。注:供應商需提供擬投入人員的以下有效證明材料:(1)有效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2)自2024年01月(不含)以來的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 原件備查(如提供社保清單為供應商單位整體人員清單,請于清單中用紅色圓圈圈出本項目所投入的人員,以便評審委員會評審)或勞動合同;(3)供應商需承諾成交后所提供人員將進駐本項目組參與本項目建設,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公章,不提供不予認可。

2.6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公司或企業(yè)(國有控股除外)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有電信中層(含縣公司中層)及以上干部和關鍵崗位人員或其近親屬及特定關系人(含退休、離職不滿三年的);

(18) 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電信和互聯(lián)網(wǎng)行業(yè)網(wǎng)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yè)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響應(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內的;

(19)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8 響應產品資格要求

(1)響應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響應產品應是成熟穩(wěn)定的產品,滿足本次采購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

(3)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08日00:00:00至2024年11月12日00:00:00(北京時間,下同)。

4.2 詢比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響應的潛在供應商,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詢比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詢比文件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15日14時10分00秒(北京時間)。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提交

樣品提交的時間、地點:本項目不涉及。

7. 供應商注冊

7.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 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方式

9.1 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鎮(zhèn)江分公司

地 址:鎮(zhèn)江市電力路18號

郵 編:212001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電子郵件:/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虎踞北路80號

郵 編:210003

聯(lián) 系 人:陳庚、方飛、萬源

電 話:13092591581、18252014678

電子郵箱:chengeng.jszbtx@chinaccs.cn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南京城北支行

賬 號:/

9.2 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轉載請標注來源:http://m.abtsvs.com/


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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